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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清姐”
  发布时间:2015-09-02 09:50:48 打印 字号: | |
  我眼中的“清姐”

——记全国法院“办案能手”

衡水市桃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淑清

桃城区法院  卢华伟

“清姐”是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干警们对民一庭庭长张淑清同志的一种爱称。清姐今年四十九岁,称呼“清姐”的人有的岁数比她年龄还大,有些人的岁数比她孩子的岁数还小,但是大家大都一致口径的称呼她“清姐”,有许多经她办理的案件当事人,纠纷解决后也是亲切的称呼她“清姐”,甚少称呼她的职务“张庭长”。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清姐”无论是在案件办理中与当事人相处,还是日常工作中与同事相处,其处处表现的都像自己的“知心大姐”一样,时间长了,“清姐”就成了张淑清同志的普遍称呼了。

初识清姐,是我2006年刚考入桃城区法院,被分配至民二庭,庭长让我与张淑清同志在一间办公室工作。我初入机关大门,一切都很陌生,正是在见面时张淑清同志热情的自我介绍,咱们庭内的年轻人都喊我“清姐”,你以后也称呼我“清姐”吧!一声热情的“清姐”顿时打消了我初入新单位的那种局促感。此后在工作中,清姐一直非常热心的带我工作,从开庭记录、给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制作等各方面都教会了我很多。让我对清姐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一次给当事人送达的过程,记得是在2006年秋天,一天下午快下班时,清姐对我说,小卢,我们去枣强某村去找个当事人给他送达应诉手续,打电话好几次了,都不来拿,我们去一趟,白天可能不在家,趁着晚上去能见着人。下午四点多,我们驱车赶往了枣强县城北边的一个村庄。晚秋的季节,夜晚来临的还不是很晚,当我们到达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我开车正打算进村的时候,清姐拦住我说,先等等,这会我们开警车进去,给当事人在村内造成的影响不好,村里老百姓都会议论他的,村里人们一说谁家“摊官司”了,影响不好。就这样,我们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下来,才开车进村,在电话联系上当事人,找到他家时,村内大街上已经基本没有了行人,清姐让我把警车停在村委会附近,我们步行前往当事人家中。这是一起因在衡水食品调料公司赊欠酱油款引起的纠纷,案件标的额不大,一共一万多元钱,当事人拖欠了很长时间就是没有还。在当事人家中,清姐给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事实、摆法律,我们一直待到晚上十一点左右,除了给当事人送达了应诉手续以外,还给当事人做通了工作,在电话中与原告方基本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约好了第二天一起来法院达成调解协议,领取调解书。当冒着茫茫夜色,我们驱车踏上归程时,已经是饥肠辘辘。路上清姐对我说,小卢,我们有些案子的解决,不仅要讲事实,讲法律,有时也需要在工作中一些细节上顾及到当事人的感受,今天没有开着警车大张旗鼓的去找当事人,让他在村里留住了“面子”,我们给当事人做起工作来就容易的多,他没有什么抵触情绪,就利于调解工作的进行。清姐的一番话和处理这件事的过程,给我这个初入法律行业的毛头小伙上了深深的一课,确实是这样,有时我们给当事人做工作,事实说清了,法律讲明了,就是不成功,也许欠缺的正是我们对待当事人一些细节上的火候。

再识清姐,是因为一件特殊的离婚案件,2012年因为工作调整,张淑清同志调任民一庭任庭长职务,主要办理婚姻家庭类的案件。在一起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年人的离婚案件中,双方五十多岁,两个孩子均已成年,男方因生活压力大,常年酗酒,酒后会动手打女方,但事后又会后悔其所作所为。女方起诉至法院,起初是执意想离婚,但是清姐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从女方的言谈中听出她对家庭和孩子的留恋。于是清姐便多次找到女方进行接触沟通,让女方对法院不再有心理戒备,愿意敞开心扉向她倾诉自己最内心的想法,她是想要以离婚来摆脱男方的酗酒打人,但是又不愿意看到这么多年辛苦经营的家庭破裂。得知了女方的内心想法,清姐又及时地和男方取得联系,询问男方的意见,当男方得知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时,赌气的说她想离就离吧,随后便不再配合法院的工作,不再接电话、也不来法院。面对这样的情形,清姐没有选择简单的缺席审理案件,而是到男方的家里去找男方一次次沟通,让男方对法院的工作打消了抵触情绪,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从而得知男方的真实想法,他不想离婚,也愿意戒掉酒好好过日子。为了能够让女方看到男方的诚意,不让一个家庭破裂,清姐积极帮助男方联系医院进行酒精依赖测试,通过治疗让男方摆脱对酒精的依赖,在此期间,女方不仅看到男方为了家庭和睦做出的努力,更是对清姐信赖有加,最后女方撤回了离婚诉讼。直到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清姐的案件调撤率会一直这么高,因为她并不只是把分到她手中的案件看成简单的工作,更是把它们看成是一个个家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她在用她的真诚来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这样,在减少了案件上诉率和再诉率的同时,更是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解决了矛盾纠纷。在一件年近八旬的老人起诉儿子赡养纠纷的案子中,我更是看到清姐对工作的热情和对当事人的认真负责。两位老人因为和儿子儿媳在生活中有一些摩擦,儿子便赌气几年不尽赡养义务,也不回家看望老人。当清姐告诉被告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时,他说我知道我该养老人,你怎么判我都不会上诉,判我给多少钱我就给多少钱,但是我就是不会去管。被告确实规矩地来法院签领司法文书、参加开庭审理,但是面对他这种明为配合工作、实则根本不会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清姐并没有草草出判,而是多次找到老人和孩子两方进行调解沟通,让老人放下对孩子的意见,更多的理解儿子的难处和生活压力,并认识到自己以前跟儿子沟通上存在的问题,让孩子明白老人平时和他赌气只是想让他多回家看看。就在对双方进行调解沟通的期间,被告的父亲突然生病住院,另一个老人在情急之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清姐,面对这种额外的工作,清姐抓住这一时机,及时通知被告来法院,将父亲住院的情况告诉了被告,并耐心做调解工作,让被告去医院看望并护理老人,被告不情愿的口头答应去医院,清姐看出了当事人的心思,拽着被告与他一起到医院看望老人,当被告在医院看到为了他的父母忙前忙后的法官—清姐时,自己的内心受到了触动,流着眼泪真诚的给父母道歉,母亲哭着骂了孩子几句,就露出了笑容,看到这样血浓于水的场景,清姐会心一笑,知道自己的工作没有白费,便悄悄离去。类似的案件,在民一庭这种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庭室并不少见,但是面对每天数量庞大、性质类似的案件,清姐用她的实际办案质量告诉了我们怎样做一位好法官。

三识清姐,缘起一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2014年11月份,桃城区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申请法院确认调解效力的案件,这是2012年新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我院受理的首件此类案件,该案由张淑清庭长办理。因为是全院首例此类案件,前面毫无章法可循,清姐非常认真的研读了《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最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在最终出具裁定书的时候,因为没有出过此类法律文书,在最高院公布的《裁判文书格式样式》上也没有此类文书,她几次三番的找我商榷,上网查找有关此类文书的模式,查看兄弟法院办理此类案件出具的裁定书样式,才六易其稿,最终确定裁定书的格式。事后,我问她,别的法院都出过了,你照搬一个不就行了呀。她对我说,这是咱们法院第一个此类案件的文书,我觉得照搬的其他法院的文书并不是十分合适,作为咱院的第一例此类文书,我一定要把它做到最完美,为我们以后办理此类案件打下正确的基础。这种对待新工作一丝不苟认真的态度,我觉得一直是我应该学习的地方。还有一件事就是清姐在民一庭办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对婚姻案件类型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出的办理婚姻案件的“四见面、三背对”工作法,“四见面”即和当事人必见面、和当事人父母必见面、和当事人孩子必见面、和当事人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必见面,“三背对”即背对双方当事人做一次调解工作、背对双方当事人征求孩子意见、背对双方当事人征求家长意见。现她所总结的“四见面、三背对”工作法已在桃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中广泛进行推广,通过这一工作法的推行,大大提高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率。清姐年已近知天命,而在工作中一直坚持学习、不断总结的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今一些年轻法官工作中所需要的精神。

清姐,正是以润物无声、真诚热忱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以一丝不苟、不辞辛苦的工作面貌,以孜孜不倦、勤学到老的精神展现了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最美的一面!
责任编辑: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