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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1102民初668号原告朱艳芬诉被告孙建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8 16: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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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才:
本院受理原告朱艳芬诉被告孙建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 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