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省法院副院长王利军一行到桃城区法院调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衡水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刁宏震、桃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慈等陪同调研。
王利军一行先后参观了桃城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听取了桃城区法院诉讼服务、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在场干警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张晓慈就桃城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一是组建正规化专业化审判团队,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效。桃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由一名员额法官和两名书记员组成,团队人员工作态度积极,业务能力素质过硬,并积极组织审判团队参加省院安排的四次线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培训以及线下培训,保证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审理的顺畅。二是积极与多部门开展协调联动,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签署桃城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组织的涉知识产权类案件的联席会议,保证涉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共享、情报互通;加强与公安、检察以及行政机关保护机制的有效衔接,保证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三是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善用小额程序以及线上庭审提升审判质效。依照知识产权案件标的小、类型化的特点,积极推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进而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制定小额诉讼程序中需要的各类制式文书,并针对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适用流程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院范围内的授课培训。
王利军充分肯定了桃城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并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重视,扎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第10次亲临河北视察指导,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等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是拓宽创新思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要进一步整合审判力量和审判资源,聚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及专门审判团队建设。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主动作为,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两级法院全面覆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跨区域流转、顺畅衔接、法律适用相统一的管辖模式。要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推动简单知识产权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要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要贯彻落实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管局会签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和《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作。要找准自身特点,总结探索出一系列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新经验、新措施,打造亮点品牌。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更需要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要积极回应各类创新的司法需求,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依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慎用强制措施,加强对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扶持保护,积极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言献策。要积极维护地区知名品牌、自主品牌,发挥企业品牌创新和品牌竞争的新优势,为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和谐宽松的法律环境。要积极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企业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商业开发利用。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人才。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对新法律、新领域、新技术的学习培训,注重全面业务能力的培养,努力打造专家型审判队伍,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水平。要强化对党忠诚和政治意识教育,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铁军。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奋力开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