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名当事人行色匆匆来到桃城区法院执行局,着急的对执行干警说:“法官,被执行人现在刚刚回到家中,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
该当事人曾于2020年在被执行人承包的衡水市区某房地产施工工地工作,但被执行人分别拖欠三名当事人工资几千元至今未能给付。三起劳务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方查控,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因债务较多,未在家中居住,本案无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情况紧急,执行干警立即将案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同意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执行干警驱车十余公里,到达被执行人的家中,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称房地产公司拖欠其承包费用几十万元,无力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工资。面对被执行人的不理解、不配合,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与三名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随即让其亲戚筹措资金,将工资款交付当事人,三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