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3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对中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3年1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系统,结合实际推进工作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吸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队伍,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知识宣传、调解组织培训等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打造“和润桃城”诉源治理品牌。加强与辖区街道乡镇党委及行业调解组织的联系沟通,就法院“三进”工作进行交流,调研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三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主动加强与辖区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作配合,设立法官工作站,结合桃城区推出的社区“居民议事厅”,实行“厅室共建”,共商社区事务、共调邻里矛盾。加大与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保险等部门的沟通力度,推动设立联合调解平台,将调解关口前移。
2.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有待加强。
(1)关于“存在‘审执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任务’的思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建立理论中心组领学、各支部集体研学、个人自学的学习方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拓展学习维度,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建立“领导干部示范学、党支部集中学、庭室结合实际学、法官课堂创新学、干警个人跟进学”的“五学”模式。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能力。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在日常落在经常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督促干警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自学,推动学习常态化,每月制定学习计划,不断夯实干警理论基础,切实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四史”学习力度。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班子成员带头学,并将其纳入各支部学习内容。三是将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相融合,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切实达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标。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方式,切实筑牢政治忠诚。
(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足,司法为民服务有欠缺
1.关于“服务企业发展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人大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常态化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有针对性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2.关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规则(试行)》,积极引导法官编写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切实发挥法院的社会治理作用。二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成立中华街道巡回审判点、“和润桃城”法官工作站,持续增强司法供给能力。
3.关于“回应人民司法需求有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开展法官课堂,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河北法院大讲堂等上级法院相关业务培训。与区直多部门签署司法行政联动协作备忘录,为全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优化诉讼服务,细化便民服务举措。推出“立案工作十项便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实行案件繁减分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及时回应群众需求。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落实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使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判决结果,获得人民群众好评。
4.关于“便民服务措施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措施,提升立案效率。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讼引导站,引导群众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外地当事人、代理人来电咨询立案业务时,主动介绍网上立案方法,建议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申请立案。二是拓展网上立案范围,组织参观培训。邀请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务等人员参观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操作演示,提升网上立案知晓度。逐步拓展网上立案的范围,加强与律所、物业公司等单位合作,稳步提高类案网上立案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转变思想观念。促使干警转变传统立案观念,树立“互联网+”的创新意识,更加熟练掌握材料审核、审批流程、案件网上流转等内容。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推进重项工作力度不够大
关于“案件审判质效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河北法院大讲堂等上级法院相关业务培训,开展法官课堂,通过“法官讲,法官学”的方式,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更新观念,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努力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四)抓干部担当尽责力度不足,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关于“规范司法行为还需进一步发力”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案件质效提升。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向上级法院报送优秀裁判文书17份、优秀庭审6场,切实提升法官及法官助理裁判文书撰写能力和庭审能力。二是健全《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审判工作,强化对各类人员的规范管理。
2.党员干警作风问题时有发生。
(1)关于“办案人员工作不够规范,引发群众误解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干警进行执法办案规范化专项培训,通过讲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审查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立案、执行等流程,切实提升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定期组织审判岗位及执行岗位干警进行业务交流,组织干警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开展了一次示范性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注重提升干警裁判文书及案例撰写能力,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就裁判文书制作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提升干警文书撰写能力。四是召开“三个规定”培训会,引导干警加强填报,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对干警填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干警做到逢问必报。
(2)关于“部分党员干警组织纪律性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持廉洁自律,抵制不良诱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审判执行工作中去。
3.关于“破解执行难、保障群众利益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量化考核,流程闭环的管理方法,每周对办案人员进行质效考核,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召开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加强执行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监管,提升案件办理速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
1.关于“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桃城区法院警示教育大会,用典型案例进行以案示警,切实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强化日常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支部学习计划,强化干警党性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把纪律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三是扎实开展司法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全面整治庭审、诉讼服务、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着力打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1.关于“抓党建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重点对全院党建工作、党建与审执业务融合等进行研究部署。研究通过《2024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桃城区人民法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本领。打造“桃法聚力+”党建品牌,实现党建引领功能进一步增强。三是压实各支部工作责任。定期对支部手册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2.关于“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培训。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支部学习计划,引导干警重点学习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态度端正、做好表率。
3.关于“党建活动有虚化弱化倾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支部党建活动。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及方向,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管理,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确保实际成效。三是邀请衡水中院教育培训处及机关党委一行到我院开展培训、指导活动,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填写,提升支部工作水平。
(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仍然存在部分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做到真整改,出实效。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违规违纪问题纳入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助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市中院机关党委到我院开展培训,切实提升支部工作水平。四是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升立案效率。拓宽立案渠道,通过强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组织干警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网上立案业务培训,确保网上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8-2818661;邮政信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1698号; 电子邮箱:tcqfyzzc@126.com。
中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5月14日